可撤销婚姻申请要符合下列条件:
1.被胁迫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
2.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撤销婚姻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