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个必要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内容是经过双方协商双方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对
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分担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约定。双方到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而且只有在
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离婚协议书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无论是对子女抚养还是财产分割,都有反悔的权利。以上是协议离婚后不领离婚证的一些相关解释,望采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
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