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一方所负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则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若一方证明是另一方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则不用承担该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