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拘留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的
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不可以超过一个月的。一个月之内如果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进行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七天。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进行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
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进行释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