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6、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7、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