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离婚,可找不到对方怎么办?这也分两种情况。其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
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就以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所以拒绝出庭。那该怎么办呢?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起诉离婚男方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