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殴打他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3)、多次殴打一人或一次殴打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综上,《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之中,按照伤情从重到轻,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反对除了公民正当防卫,司法机关人员在执行抓捕、拘留过程之中最低限度暴力以外的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并且根据受害人相应的伤情,来追究违法或
犯罪嫌疑人相应的责任。
关于轻微伤要
负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就显而易见了。
在司法实践之中,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处罚的范围,仅为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经司法机关认定,属于实施寻讯滋事罪或
聚众斗殴犯罪行为过程之中,造成受害人轻微伤,亦会追究刑责,所以还是需要具体研判案情予以确定
但是单纯的故意伤害致受害人轻微伤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同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之人除了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之后,还应依法承担受害人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