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之后,等待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工伤职工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
经人社局
认定为工伤,伤情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收到鉴定结论之后,按鉴定结论进行
工伤保险待遇的结算。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就是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