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离婚如何找法院,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
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应去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离婚案件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去哪个法院,即诉讼离婚如何找法院,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盲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