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对该人群在工伤医疗康复期内,给予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康复待遇至工伤医疗康复期终结,经
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并可按规定领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
医疗补助金。新《规定》还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根据发生工伤事故风险程度,企业分为三档,分别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1%、1.5%比例缴费。此外,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工在用人单位欠缴
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