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若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则原告是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则原告是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