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权利:
1、禁止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法》第11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