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法院根据诉讼财产额标的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用,因为争议财产在一开始难以确定价格,您需要在立案时先暂估一个费用,建议您暂估20万以下,这样只需要缴纳几十元的诉讼费用,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确定争议财产价值,法官要求双方补缴诉讼费用,在诉讼费用的数额和原被告起诉费用分配上,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2.
诉讼过程中,如果对争议财产价格无法达成合意,还会涉及一笔评估费用,例如对房产价格原被告各执一词,在法官的组织下也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要求双方竞价,拒绝竞价的,法官要求原告或者被告申请评估,评估公司由法院随机摇取收费一般是根据财产标的额采取累进制比例收取
3.律师费用,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用各地、各所不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