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来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负全部责任
2、
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酒后驾车的最新解释是:饮酒后或者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构成犯罪是统称。这是刑法修订后给予执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变。这里没有讲“肇事”,就是将酒后、醉驾从
交通肇事罪中否认出来,排除了“交通肇事过失犯罪”。所谓构成犯罪是以行为人主观构成和客观结果论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