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结(离)登记程序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户口在本辖区内,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结婚当事人各自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信息须完全一致);
5、提交3张大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婚姻登记处有摄影室,当事人可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