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醉驾、毒驾伤人的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消息一出,立刻引来社会各界大讨论。此外,更有业内人士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醉驾理赔或将导致保费上浮。
事件
醉驾撞人保险也要赔
醉酒驾
车保险公司要不要赔,这个问题长期存在争议。按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醉酒造成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未提出特殊情况免赔。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造成了保险公司在实际赔付案例中存在双重标准。而按照最新司法解释,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行为,均应该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