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经和寨屯各小组长及全体村民代表开会决定,将和寨屯209线环城路集体的三产安置地对外出租,经公示5天后,现将和寨屯集体三产安置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养殖业
土地租赁合同,共同信守。
一、地理位置及四周界限
甲方自愿将位于和寨屯209线环城路口往东500米处公路西南面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东起以距公路水沟15米处为界,西至距公路水沟55.35米处为界,北起以集体三产地北界往南74.85米处为界,南至以集体三产地北界往南158米处为界。
二、土地面积、承包年限、承包租金及交款方式:
1.出租土地南北走向长为83.15米,东西走向长为40.35米,总面积为5亩整。
2.承租年限为2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3.土地承包租金分两个档次,前10年租金为每亩每年5000元,后10年租金为每亩每年6000元。
4.交款时间在每年的1月30日前交清当年的租金。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所承租给乙方土地有合法使用权,保证乙方能正常开发使用土地,如合同约定范围内土地发生纠纷甲方需负责调解处理,如无法调解造成乙方所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