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称之为辩护,它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辩护是基于辩护权产生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32条也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据此形成的刑事诉讼法辩护的规定及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被告人从刑事讼诉活动一开始就可以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辩护。
(2)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或其他人为自己辩护。
(3)法院有义务为没有
委托辩护人或特殊情况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4)辩护人的资格、
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定的。
(5)辩护顺序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