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财产提出保全的,可以执行。在
离婚案件中,
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
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