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1、书面变更登记申请;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变更项目及其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手续:
1、《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
2、15位老身份证号升位至18位身份证号的,提供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号正确,需要修改姓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和姓名均有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单位核实后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为非单位在职在业人员,还需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信息变更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城乡社会养老科审批的资料或退休公示表。
《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