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前的债务,原则上,就是
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3、离婚时,夫妻内部,对债务进行分割,这只是在内部有效的。对外仍然是夫妻连带责任。
4、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明确提出,在离婚时不提出,在离婚二年后再提出的,首先需要证明这是离婚前的债务,否则就是个人债务。事实上,离婚二年后再提出,不合情理不合常理,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不过,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即使内部分割,对外仍然是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