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车祸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申请,公安机关接到申请30内评定。
1、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
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
3、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