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
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
2、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在一天之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4、不能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5、不能损毁、伪造证据或者有串供的行为。相关机关还可以同时对其适用禁止令。
我国取保候审的适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