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你们当初签订合同时有没有商定好违约金的问题,如果没有,那很麻烦。单方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
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
可以解除合同。您的这种情况,房东构成违约,需要
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