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意离婚分居满足如下条件
能起诉离婚:
(1)一方自愿主张离婚,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齐备、合法、有效;
(2)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其他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