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是否有效和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标准不同
(一)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
(1)主体适格。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当事人意思不存在瑕疵,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合同。
(二)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的标准:合同是否已经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
(1)通常情形,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同时生效;
(2)特殊情况下,自生效条件手续履行完毕时合同方能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还不能是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
可变更合同。另外,当事人可以设定
合同生效条件;但不能以任何形式约定
合同有效条件或者变更合同有效条件。
2、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合同缺少有效要件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者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二)合同缺少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仅仅
合同未生效。
3、《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