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预购《XX》(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XX),土地证: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2、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乙方采取XX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万,尾款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个月内付清。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XX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
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XX天,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5、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6、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