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在死亡。被
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相关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
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
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月日
延伸补充:
办理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