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70岁以上老人的规定”:
(1)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2)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2、“警察说店主年龄过70岁了,中国的治安处罚条例对他已经失效,其他又没什么违法行为。从我公司角度不够起诉条件”: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是“失效”,只是不再执行拘留,但仍然可以给予其他治安处罚比如罚款。
(2)老人非法闯入公司吃住不走,就是骚扰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3)是否够起诉条件,由法院判定,公安无权管法院的事。
3、对方的三个条件:
(1)对方生病如果不是你公司人员打伤的:医药费公司无义务报销。
(2)公司是否要关闭福利社:只要工商局税务局管得着,对方无权干涉。
(3)你公司职工欠的款,应让对方找职工本人去要,只要欠条上写的不是你公司的名称并盖有公司的公章,你公司就无义务为员工还款。
4、建议:
(1)请求警察将老人请出公司。
(2)
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你公司的所有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后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