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侵权的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做法所支付的合法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做法的情节裁判予以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获到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受赔偿职责。《最高院商标纷争解释》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限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做法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做法的合法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