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签字后就会产生相关的法律效益,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重新上诉的。
对于调解后能否起诉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
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
向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人民法院制定的
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