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般程序: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兼并收购协议解决一些决议内容应包括:
(1)被兼并公司名称;
(2)兼并条款和条件;
(3)把每公司股份转换续存公司或任何其公司股份、债务或其证券全部或部分转换现款或其资产方式和基础;
(4)关于因兼并而引起续存公司公司章程任何修改和声明;
(5)有关兼并所必需或合适其条款
有关新设(合并)决议必须载明:
(1)拟进行联合诸公司名称及拟联合成立公司名称即被称新设公司名称;
(2)联合条款和条件;
(3)把每公司股份转新设公司股份、债务或其政权全部或部分转换现款或其财产方式及基础;
(4)新设公司而言依本法令设立各公司公司章程所必须载明所有声明;
(5)被认对拟进行联合所必须或合适其条款
2.董事会通过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批准
公司法般规定获得有表决权多数股份持有者赞成票决议应被通过德国公司法规定凡
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决议需要全部有表决权股东75%多数通过方有效
3.兼并各方签订兼并合同
兼并合同也必须经各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兼并收购合同应包括下内容:
(1)续存公司增加股份数量、种类;
(2)续存公司对被并入公司股东分配新股规定;
(3)续存公司应增加资本额和关于公积金事项;
(4)续存公司应支付现金给并入公司股东条款;
(5)兼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合同日期;
新设合并公司合同应包括下内容:
(1)新设公司发行股票种类和数量;
(2)新设公司总部所地;
(3)新设公司对合并各公司股东分配股份或现金规定;
(4)新设公司资本额、公积金数额及规定;
(5)合并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时间和进行合并具体时间
4.规定期限府部门登记
上述决议被批准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登记注册被解散公司进行解散登记只有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些登记之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公司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