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只要符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就可能被取保候审。
但被取保候审的,并不表示其所犯罪行轻,取保候审与最后法院所判的刑罚没有任何的关联。只要所犯罪行应该判五年以上刑罚的,取保候审被判5年法院仍可以依法判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