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全款,
签了购房合同发现以下情形可以要求退房。
1、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可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