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
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并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