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未到期债权能否保全?现在未到期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原则上是不可以保全的。
但如果未到期债权具有法律上的确定性。虽然第三人可以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但在债权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未到期债权仍然具有约束力,因此对这种未到期债权可以进行保全。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有明显的违约风险,第三方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则不得保全。
2、采取保全措施时,如果第三方既不否认未到期债权又不予配合的情况下,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待债权到期后参照到期债权予以执行。第三人仅以该债务未到期为由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对该债权的保全。”
因此第三方具有司法协助义务,在接到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后,应该暂停向被执行人支付,或将相应款项交至法院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