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解释没有明确铁路运输领域中
破坏交通设施罪严重后果的判断标准,可以从毁坏情况、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中断行车时间等因素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