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常常出现因为各种情形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认定无效后,涉及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出现以下情形涉及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
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被认定无效,死者的遗产全部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效力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进行确认。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