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不接受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有如下的要求:
1、对
放弃继承权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
2、作出放弃继承权表示的时间要求;
3、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要求;
4、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形式的要求。
如果在放弃继承权的时候不符合相关的要求,那么放弃继承权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