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依法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逃逸,肇事逃逸负全责是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它的前提是使事故无法认定的,才负全责。
因此,不能生搬法律条文的规定另,根据修正后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
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司机自首的情况下(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自首,只要自首后能如实交待案件事实,都可以认定自首),交警根据事故现场与当事人的交待作出的责任认定,可以作为证据的你们如果能够提出相反证据证明是司机负全责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如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或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