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1、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
2、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
4、到税务局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35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
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