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2、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