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警,但不一定能追回。诈骗1000余元不构成刑事案件,但是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
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