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
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