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从观念上澄清的是,离婚案件没有输赢一说,离婚案件都是悲剧,无论对于自我成长,子女、社会关系等。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都是夫妻双方人格不完善的表现,特别是在处理夫妻如何沟通,如何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婆媳矛盾以及后期子女教育观念上的分岐等等问题上的矛盾。
就离婚案件的主体来讲,结婚三年,结婚十余年是两个高发群体,就离婚的原因来讲,主要是上面讲的沟通、矛盾的处理、婆媳关系、子女教育、婚外情等原因。就根本的原因来讲,还是沟通和矛盾的处理?即双方如何看待自己的婚姻,如何看待自己与配偶之间的观点上的不同,当自己感觉到愤怒的时候,如何处理?
说到底,婚姻是一门需要学习的学问,如果抱着固定不变的思维,当别人不听你的话(劝告)的时候,就恶语相向或者拳打脚踢,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那就显示出人格上的不成熟,过度的以自我为中心就会忽略他人的感受,就会使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裂缝的堆积就会造成器物的解体。
我个人更喜欢用佛教上的话来劝说他人,人生之中有八种痛苦必须要经历的,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阴炽盛,你埋怨和憎恶一个人却要和他朝夕相处,是对你人格完善的一种磨炼,特别是婚姻中,你需要的是包容和忍耐。
回到正题上,如果从你的主观上并不认为我上面的说法,那么你也决定要将离婚进行下去,那么就讲一下具体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