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死后法律上儿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公婆的第一法定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并不包括儿媳,但是存在一个例外,即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的,应当认定为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的财产拥有法定的继承权,除此之外,如果是公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儿媳可以继承的,此时儿媳也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