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是要记入档案的,如果他们(派出所)通知了你的单位,他们会考虑记入档案,但是是在评价里写.
实践中常有这样的事情,我的原先的单位的做法是,不将行政拘留记入档案,但是,既然人
被行政拘留了,必然不会来上班,那这几天就会被记做无故旷工,根据单位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内部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建议你先去打听清楚他们通知单位没有,有去找领导说明情况争取好结果.
没有的话,想办法把那几天的假补上,比如病休啊,补休什么的.
另外,即使记入档案一般也不会直接在正式档案上标明的,只是在你的档案代里加张纸,过一段时间还是可以抽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