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
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