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
3、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5、一方隐瞒或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7、债权、债务的处理;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10、双方签字、盖章;
11、协议书的制作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