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应当及时进行伤残鉴定。
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结束之后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并且伤残鉴定应当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的得出鉴定结论。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